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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新创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5000辆报废机动车再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3

20231111广东绿新创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广东绿新创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5000辆报废机动车再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广东绿新创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广东海能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潮州市润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3名。验收工作组由广东绿新创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广东海能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潮州市润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有关资料,形成验收意见。经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东绿新创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象山村鼎盖山东5 号厂房(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6°44′51.670″N 23°38′35.367″),占地面24105.45 m2,建筑面积9000 m2公司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本项目为年拆解15000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利用项目(其中燃油轿车7000辆、新能源轿车2000辆、客货车5500废摩托车500)。本项目仅接收一般性质使用车辆,不接收槽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特殊装备报废车辆。公司主体工程主要为拆解车间、拆解预处理车间、打包区、废机动车停放区、成品堆放区、仓库、办公生活区配套的相应环保设施等。项目实际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的8.57%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结合环评报告批复,经现场核查,广东绿新创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5000辆报废机动车再利用项目项目实际建成情况不涉及重大变动。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本项目实际建设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重大变动,也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所述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重大变动情况,可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按照环评其批复的要求建设,其建设规模、地点、设备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环保管理制度。经委托广东海能检测有限公司的竣工验收监测,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验收工作组经讨论认为,基本满足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同意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报告修改完善后,经验收工作组确认方可依法公示。

 

 

 

广东绿新创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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