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开展“潮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含二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潮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含二期)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选址: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岭后麻风村
4、建设内容:项目一、二期规划建设用地82927.61m2,其中包括医疗卫生用地、红线外市政道路用地等。共设置2050床病床及720床医护住宿,总建筑面积为137317.21m2,其中一期建筑面积为35275.43m2,二期建筑面积102041.78m2。包括门诊急诊楼、营养及行政生活楼、感染楼、发热门诊楼、隔离用房、后勤保障用房、液氮站、洗衣服、医疗废物暂存、污水处理用房、地下室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潮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50255468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潮州市彩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厦二村团结巷杨厝东一横一号之一号铺面
联系人:周生 联系电话:1322613099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潮州市人民医院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