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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联丰纸业有限公司纸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2

2025330日,潮州市联丰纸业有限公司在厂内会议室召开潮州市联丰纸业有限公司纸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潮州市联丰纸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弗雷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潮州市润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3名。验收工作组由潮州市联丰纸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弗雷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潮州市润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有关资料,形成验收意见。经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潮州市联丰纸业有限公司纸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和安村马头片厂区1N23°3732.727″,E116°3245.448;厂区2N23°3736.068E116°3249.001),总占地面积33914平方米,建筑面积305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有的26t/h燃煤锅炉,替换为110.5t/h燃煤锅炉、12t/h燃生物质锅炉;淘汰原有三条纸板生产线,新增21.8m两层纸板生产线、12.5m两层纸板生产线和12.8m七层纸板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年产纸板19000万平方米。

根据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5103684439750A001P),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只核发生产规模为年产两层瓦楞纸板10000平方米,对生产规模为七层瓦楞纸板9000万平方米未予核发。故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有的26t/h燃煤锅炉,建设110.5t/h燃煤锅炉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淘汰原有三条纸板生产线,新增21.8m两层纸板生产线和12.5m两层纸板生产线。项目(一期)建成后年生产两层纸板10000平方米。

项目(二期)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2.8m七层纸板生产线和12t/h燃生物质锅炉(备用)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项目(二期)建成后年生产七层纸板9000平方米。

一期及二期建设完成后,共计年产纸板19000万平方米,其中两层纸板10000平方米,七层纸板9000平方米

目前,项目二期未建设,七层纸板生产线、2t/h燃生物质锅炉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也未建设。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一)根据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5103684439750A001P),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只核发生产规模为年产两层瓦楞纸板10000平方米,对生产规模为七层瓦楞纸板9000万平方米未予核发。故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有的26t/h燃煤锅炉,建设110.5t/h燃煤锅炉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淘汰原有三条纸板生产线,新增21.8m两层纸板生产线和12.5m两层纸板生产线。项目(一期)建成后年生产两层纸板10000平方米。项目二期未建设,七层纸板生产线、2t/h燃生物质锅炉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尚未建设。

(二)燃煤锅炉废气处理工艺由“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改为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双碱法脱硫对设备、泵和管道的材质要求相对较松,有效避免塔内结垢,运行成本更低,脱硫效果更优,更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三)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原计划经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实际生产中,粉尘经移动式吸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更符合固废处理“三原则”。

(四)燃煤锅炉废气处理设施中布袋除尘器需定期更换布袋,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布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潮州市湘桥区郭照银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本项目(一期)实际建设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重大变动,也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所述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重大变动情况,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验收结论

广州市弗雷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连续2天对项目(一期)的废水、废气及边界噪声进行验收监测。根据监测报告,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监测数据有效。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按照环评其批复的要求建设,其建设规模、地点、设备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环保管理制度。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经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经各防治措施处理后能达到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潮环安建[2024]11)要求。

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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