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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恒沃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0

2023325日,潮州恒沃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在院内会议室召开潮州恒沃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潮州恒沃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清华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潮州市润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3名。验收工作组由潮州恒沃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清华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潮州市润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有关资料,形成验收意见。经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潮州市湘桥区城西街道潮州大道南段与南较西路交界恒沃大厦6-10在第1和地下负一层分别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间和污水处理站。(地理坐标:23°38′41.419″N116°37′46.767″E)。项目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8500平方米,设置有妇科门诊眼科门诊中医门诊运动治疗室作业治疗室、中医治疗室、语音治疗室、物理治疗室、康复判定室。建成后,设置床位140张。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选址、性质、生产工艺或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均没发生改变,现场实际情况与环评基本相符。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已落实环保设施。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通过格栅处理后进入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再汇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A/O二级处理+消毒)处理达标后,经规范化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臭气污染物,主要成分为H2SNH3。项目污水处理站位于地下负一层,污水消毒处理设施位于污水处理内,将污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定期喷洒除臭剂;项目设置有艾灸室,艾灸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异味,由于艾灸异味产生量与病人需求量有关,且设置房间较少,废气产生量较少,因此加强艾灸室内通风排气即可;在日常经营中会有少量气味,主要是各种药品散发的气味,产生的气味较少,只需加强内的通风换气即可。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部分医疗设备、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人群噪声等。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将医疗设备均设于室内,并设置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同时加强医院管理,禁止大声喧哗,在各科室安排导诊护士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医疗废物、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逐日清运集中处理;项目一般固废为废包装材料、一次性床单,交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医疗废物、污泥(干化消毒)收集后定期交由广东广业绿色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项目委托深圳市清华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

(一)废水

项目综合废水排放浓度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的预处理标准及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者。

(二)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新改扩建厂界二级标准 

(三) 噪声

项目东北、西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他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的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执行《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来自废水处理设施故障、危险化学品及医疗废物泄露、突发火灾所导致的空气污染和消防废水等次生、衍生环境问题等能引起环境污染的风险。

项目已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日常需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设置1个综合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排放口均按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废水排放口前设有巴氏槽。

建设单位当前已按照国家及地方排污许可相关要求完成了排污许可登记,建设单位将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及当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开展日常证后管理相关工作。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潮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潮州恒沃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建[2022]43),项目不需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按照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建设,其建设规模、地点、设备情况、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且符合“三同时”环保管理制度。经深圳市清华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竣工验收监测,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使用。

 

潮州恒沃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202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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