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公示中心 >
公示中心
公示中心
发布日期
陆河县中侨电子元件厂年产单面电路板30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19

2022918日,陆河县中侨电子元件厂在厂内会议室召开陆河县中侨电子元件厂年产单面电路板30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陆河县中侨电子元件厂、深圳市中创检测有限公司、潮州市润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3名。验收工作组由陆河县中侨电子元件厂、深圳市中创检测有限公司、潮州市润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有关资料,形成验收意见。经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陆河县柏森兴电器厂注册20079月,原位于陆河县城南第一工业区开展“陆河县柏森兴电器厂建设项目”(下简称“原项目”)。现因配合城市规划需要,原位于陆河县城南第一工业区停止生产,迁移至陆河县河田镇昂湖凹(地理坐标为N23°1627.062″;E115°3919.181建设陆河县柏森兴电器厂年产单面电路板30万㎡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620平方米主建筑系一栋1层高的厂房以及一栋2层高配套建筑,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项目实际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单面电路板30万㎡。2022711日,陆河县柏森兴电器厂变更企业名称为陆河县中侨电子元件厂,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锡汉。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原环评漏了UV固化工序会产生废UV灯管,废UV灯管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珠海汇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2、因边角料及次品暂时未能找到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虽为一般固体废物,但根据从严处理原则,暂时将其作为危险废物处理,收集后定期交给韶关鹏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已落实环保设施。

(一)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磨板清洗废水、蚀刻清洗废水、去墨清洗废水、抗氧化清洗废水、微蚀清洗废水、洗版废水、蚀刻废气喷淋废水其中蚀刻废气喷淋废水进入喷淋塔自带水箱中和后循环使用,定期排至综合废水收集池。微蚀清洗废水、去墨工序清洗废水和洗版废水进入含油墨废水收集池,经“酸析+高级氧化+压滤除渣”处理后,与磨板清洗废水、蚀刻清洗废水、抗氧化清洗废水、定期更换的蚀刻废气喷淋废水一起进入综合废水收集池,经“中和混凝+斜管沉淀+pH调节+过滤”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纳入陆河大坪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其中食堂废水先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纳入陆河大坪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项目粉尘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酸雾废气通过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厨房油烟通过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18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转时噪声。通过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装隔声垫、减震装置和消声器;车间合理布局;定期对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进行控制噪声排放强度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废网版)和危险废物(边角料及次品(因找不到有处理能力单位,暂时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废蚀刻液、废胶片、废槽液、废灯管、废含油墨抹布、废油墨及废原料罐、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

其中,员工生活垃圾指定地点进行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包装材料、废网版交由废品站回收;覆铜板边角料及次品因找不到有处理能力单位,根据从严处理原则,暂时作为危险废物处理,收集后定期交由韶关鹏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废蚀刻液定期交由广东桓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废胶片、废槽液、废灯管、废含油墨抹布、废油墨及废原料罐、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珠海汇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外运处置;废水处理含铜污泥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韶关鹏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环境风险来自火灾、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原料及危废废物泄露等引起环境污染的风险。通过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用于暂存应急事故产生的废水;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对重点部位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制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等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设置1个生活污水厂区排放口1个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1个雨水排放口、1个粉尘废气排放口、1个酸雾废气排放口、1个有机废气排放口和1个油烟废气排放口,排放口均按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废水排放口前设有巴氏槽,废气排气筒设置有规范的采样孔。

建设单位当前已按照国家及地方排污许可相关要求完成了排污许可登记,建设单位将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及当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开展日常证后管理相关工作。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深圳市中创检测有限公司连续2天对厂区的废水、废气及边界噪声进行验收监测。根据监测报告,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监测数据有效。

(一)废水

项目车间排放口废水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生产综合废水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陆河大坪水质净化厂设计进水水质的较严者(其中总铜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生活污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陆河大坪水质净化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颗粒物、氮氧化物、硫酸雾、甲醛、氯化氢污染物排放浓度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能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丝网印刷”II时段排放限值和表3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油烟废气排放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的小型规模的要求

(三) 噪声

项目厂界东、西北侧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南面临其他工厂,且为共用围墙,不具备监测条件。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管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陆河大坪水质净化厂管理,不另行核拨。

根据深圳市中创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CR220622(15)01),本次监测结果总量:颗粒物:0.0312t/a、挥发性有机化合物:0.06336t/a。总量排放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控制要求(颗粒:0.823t/a、挥发性有机化合物:1.4027t/a)。

五、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按照环评其批复的要求建设,其建设规模、地点、设备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环保管理制度。经委托深圳市中创检测有限公司的竣工验收监测,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使用


陆河县中侨电子元件厂

20220918

Copyright 2017 潮州市润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
ICP备案号:粤ICP备1602519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168号